回顾这一切,二人之所以一个被刑拘,一个被退圈,都逃不开她们前女友的雷神之锤。
这些曾经的大嫂为何非要采用这种,近乎于两败俱伤的方式来结束这段感情?又是谁开创这个先河呢?
说到这里,就必须提到一个名字,李雨桐。
薛之谦事件过后一年,又一位圈外素人在朋友圈发长文,控诉吴秀波出轨。
如果有细心的人仔细研究一下,就会发现这五起事件有很多的共同点。
明星都在事业的上升期,刚刚开始大规模走红没多久。
都是以谈恋爱之名,承诺一定会给女孩子一个未来。
素人则不只是为了钱,更为自己的青春,为自己的付出要一个交代。
更有甚者,借着自己明星的身份玩起了"选妃"。
可随着网络世界的发达,人们素质的提高,对明星的忍耐程度也越来越低,可以说明星天然就站在了大部分人的对立面。
观众缺的就是一个导火索,有人愿意点火,那么大家自然愿意扇风,就算明星没有违法,最后也难逃一个修艺不修德的失格艺人,让你彻底凉凉。
而且这些明星心思真的很多很多,又很抠很抠,多了我不给,就给你五十万。
因为五十万这个数字,在诈骗罪中刚刚好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,有没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,不要小看这些明星,普通人都可以请得起律师,明星背后的团队能简单吗?
奈何他们学习了吴秀波,大嫂们也不是傻子,要么不收钱,要收钱也得找律师帮衬。
素人是这些前女友最好的保护色,她们不怕鱼死网破,鱼是一定会死,网破了却无所谓,大不了换一张新网嘛,光脚的怎么可能会怕穿鞋的。
现在大部分的经纪人都会要求艺人不允许谈恋爱,甚至有的经纪人都不允许艺人单独接触粉丝。
哪怕是真的忍不住,也要找一个圈内人,真出了事送点资源也好,为了彼此的未来也好,怎样也不会闹得太大,毕竟大家穿了鞋嘛。
曾几何时大家问艺人的理想型时,那时候很多艺人都会回答:最好是圈外人。
不知道时至今日,他们的答案是否会发生改变呢?
所有的圈子都在进步,可就这娱乐圈,越混越回去,仿佛又回到了以前。
这回可真是娱乐圈啊娱乐圈,玩到最后大家都是一个圈。